10月26日下午,公司在1508會議室召開2023年“國企采購規範”培訓會,培訓特邀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北京煒衡(成都)律師事務所一級合夥人謝磊律師進行授課,受公司黨委書記、副董事長、總經理楊洪的委托,黨委委員、副總經理、總法律顧問楊平出席會議並講話。
本次培訓從“國企采購的現狀分析”“界定國有企業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範圍”“規範非招標采購活動—《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範》”“國有企業采購風險防範”四個方麵進行了係統講解,對國有企業采購的方式、組(zu)織(zhi)形(xing)式(shi)及(ji)操(cao)作(zuo)程(cheng)序(xu)等(deng)內(nei)容(rong)進(jin)行(xing)了(le)詳(xiang)細(xi)梳(shu)理(li),進(jin)一(yi)步(bu)提(ti)升(sheng)了(le)公(gong)司(si)本(ben)部(bu)及(ji)所(suo)屬(shu)公(gong)司(si)相(xiang)關(guan)人(ren)員(yuan)的(de)業(ye)務(wu)技(ji)能(neng),有(you)利(li)於(yu)推(tui)動(dong)公(gong)司(si)合(he)規(gui)采(cai)購(gou)工(gong)作(zuo),防(fang)範(fan)化(hua)解(jie)采(cai)購(gou)工(gong)作(zuo)中(zhong)的(de)重(zhong)大(da)風(feng)險(xian)。
楊平表示,本次培訓既是巡視整改要求也是提升各相關人員業務技能的好機會,各部門、各子公司應認真學習招投標、采購製度內容,規範自身工作,嚴格履行相關流程。
楊平強調,各所屬公司一是應對照《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範》等文件,認真梳理並完善自身招投標和采購製度規則製度的新建或者修訂,二是對應該公開招標或者陽光采購的事項按照省國資委、川投集團等的相關規定和辦法嚴格進行公開招標或者陽光采購,三是要通過本次學習提升各個企業和部門實施招標、采購的合規性和水平。
公司辦公室、經營管理部、法務部、所屬公司攀水電、川投電力、交大光芒、攀新能源的相關部門和人員,通過“現場+視頻”方式參與培訓。